陸配 可繼承不動產
兩岸條例新法大幅放寬大陸配偶身分權、工作權及繼承遺產等重大權益。身分權部分,修正後,取消了現行大陸配偶來台須經過「團聚期」的規定,大陸配偶一入境就可以申請「依親居留」,取得身分證的時間,也將從現行的八年縮短為六年。針對目前已經在台依親及長期居留的陸配,條文明定之前在台灣團聚、依親或長期居留的陸配,如果每年在台超過183天,可以分別轉換併計。工作權部分,修法後明定,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,通過面談後,進入依親或長期居留階段者,不需要申請或等待,就可以在台灣工作。陸配財產繼承部分,取消陸配繼承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的限制,只要是經過許可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,也得以繼承不動產。

 

2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kfsmptdetj 的頭像
    kfsmptdetj

    2月10日

    kfsmptdet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